欢迎来到青海省湖北商会官方网站
关于商会

    青海省湖北商会是在青海、湖北两省人民政府经协办的组织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湖北在青企业自愿组成,经青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登记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商会于2008年12月27日..更多

 

暂住3天就应到派出所登记 我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

日前,青海省公安厅制定《青海省公安机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规定》提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房(业)管人、以证管人”和“依法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用工单位负责人、出租房主、旅店业主和提供人员留宿场所的治安管理责任,加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规定》明确了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方法。责任区民警要经常带领流动人口协管员深入社区(村)开展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动态情况,对新流入的外来人口,及时掌握情况,对拟居住3天以上的,及时进行登记,对应发放暂住证的及时为其办证,对已离开本辖区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注销,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制度。受理报警求助,提供上门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等便民利民服务,积极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热门评论
加载更多